申请加盟
来源:未知 作者:admin 日期:2019-12-13
加盟条件
1)联盟成员单位必须具备自主发布新闻资质。
2)联盟成员必须是所在城市的主流媒体。
3)联盟成员应为备案合法网站
4)接受并率先实现网盟的价值观。
加盟方式
省会城市、计划单列市、副省级城市的新闻单位网站符合条件、接受联盟的价值观和章程,执行合作规范,履行成员义务即可加入。
其他城市和其他地方网站采取推荐审核制。百网联盟是开放的,今后可以吸纳更多新的城市加盟,但对新成员的加入设置入门条件,履行相关程序——自愿申请,需要两名会员的联合推荐,在年度总裁(总编)联席会议上经2/3正式会员通过,方可加入。
加盟会员的权利和义务
联盟会员拥有以下的权利:
A、对本联盟的组织和工作的批评、建议和监督权。
B、优先参加本联盟发起组织的各种活动的权利。
C、可在章程范围内合法运用联盟的公共资源。
联盟会员应承担以下义务:
A、遵守本联盟的协议和章程,执行本联盟的决议,承担和完成本联盟委托的任务,积极参与本联盟开展的各项活动。
B、联席会议及相关活动由常务理事会成员每年轮流承办,费用自筹与酌情收取成本费相结合,其他联盟成员可自愿申请承办联席会议和联盟的其他活动,得到会议委托承办权的成员要主动承担任务、积极配合会议的召开。
C、联盟成员有义务向联盟伙伴提供新闻宣传、技术开发、市场经营和网络资讯等方面的援助。
D、严格遵守国家法规和网络宣传规则,严禁联盟成员以联盟的名义从事与之无关的业务,严禁联盟成员以联盟的名义进行欺诈活动。
城市网盟增设特约会员席位
A、城市传统媒体电子版或新闻网页以及地级市主流网络媒体,经自愿申请,符合条件可成为特约会员。
B、联盟特约会员也要遵守联盟的链接义务。
C、联盟特约会员有权力参加联盟的联席会议和联盟的宣传、培训和经营等合作,但不具备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D、影响力较大的特约会员网站可经推荐和联席会议表决程序成为正式成员。
链接标准和规范
链接名称:百家网站共享联盟(简称百网联盟)。
链接位置:首页测面下部或者首页的底部,文字链接,见下图。按加入“百网联盟”的确认时间排序。
二、联盟的主要活动内容
1、联席会议
联盟总裁(总编)联席会议每年举办一次,由联盟理事单位承办。联席会议对联盟章程及公约进行修改;研究、确定下一年度工作计划和方案;进行成员加盟审批、确定联盟组织结构等工作。
2、组织优秀网络作品评选活动
联盟每年组织一次优秀网络作品评选活动,联盟建立统一的作品展示平台,各联盟成员按评选要求提交评选作品,由新闻评奖委员会牵头组织评选委员会对作品进行评选,并对优秀作品进行奖励。
3、宣传与合作
统一制订“中国城市新闻网站联盟”的标识、宣传语和链接方式,联盟的所有成员必须统一链接,统一宣传。
联盟成员可以在自愿的基础上开展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作品合作。联盟成员进行转载要按相关法律和规定。
联盟成员可以根据需要,抓住某一新闻热点,合作、策划、组织、报道、经营等活动。
4、交流访学与联合培训
联盟成员之间在新闻宣传、技术开发、市场经营和交流培训等方面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人员交流、学习、研讨、考察等活动,也可以联合邀请国内外有关专家和权威人士举办活动。联盟的各委员会有义务负责组织、安排和协调。
5、广告联动
联盟倡议建立成员之间的广告联动机制,联盟成员以自愿形式为其他成员提供最优惠的广告异地代理形式。
6、联合技术开发
联盟成员之间可以根据共同的需求自愿组合,联合投资进行技术开发,合作方将共享技术成果和相关产品。
三、确认合作意向并明确网站合作负责人和联系人
请各网站将合作意向、意见和建议以及网站合作负责人和联系人的信息反馈给百网联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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